IFRS: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4.2 收益
收益只有在未來收益流入該經濟實體並能夠被有效評估時,才能被確認。
收入確認主要基於適用於各類交易的一般原則。
如果一項安排包含一方以上,那就有必要對各方收益進行單獨核算。
當企業將主要風險與所有權收益一並轉移給買方,並且不再對商品保留控制或放棄商品管理權時,商品收益才得以確認。
建造合同使用完工程度計算法。 全部完工法是不被允許使用的。
根據完工程度計算法,合同收益和成本兩者參照項目完工進度進行核算。
當符合一定標準時,建造合同可以被分段。
當服務獲利時,其收益將主要按照完工程度計算法進行核算。
軟件行業收益確認方式尚且沒有相關行業規範。
房地產建設領域有專門的審計合約的規範。這一規範的應用可能導致收益根據完工程度計算法,一個連續交付或適時單一點的基礎上進行核算。
被企業納入自己賬戶的經濟收益流入量也屬於受收益範圍。
在代理關係中,以委託人為名的獲利不被視作代理人的收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於判斷企業屬於委託人還是代理人進行了規範。
5.1 租賃
租賃規範適用於財產,廠房和設備以及其他資產,個別情況除外。
所謂租賃是這樣一種約,通過一項或多個資產的使用,從而轉讓了該資產的使用權。
租賃分類可以是融資租賃又可以是一種經營租賃。而出租人又可分為,融資租賃出租人,廠商出租人和經銷商出租人。
租賃類別取決於風險和租賃資產的所有權附屬收益是否在真的從出租人手中轉移到了承租人手中。
租賃類別在租賃協議形成之初就被確立,并且在租賃協議修改的情況下才能改變。
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有權終止租賃資產並且確認租賃融資可被接受,承租人則需對租賃資產和未來租賃傾向進行確認。
根據經營性租賃,租賃雙方將租賃行為視為待執行合同。根據租賃條款,出租人和承租人將租賃款項分別視為所得和開支。出租人在其財產狀況陳述中對出租資產進行確認;承租人則不必。
承租人可以把經營性租賃中的財產利益當做投資性產業。如若是這樣,那麼承租人像融資租賃那樣對租賃行為承擔責任:使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估算投資產值,並且確認未來租賃傾向款項事宜。
經營性租賃中,根據租賃條款,租金收益所得或開支的減少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對賦予承租人的承租動機進行確認。
附带建築的土地租賃被視為兩個獨立的租賃:土地和建築的租賃;兩種租賃的分類或許有所不同。
在判斷土地租賃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時,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因素是在通常情況下土地具有不確定的經濟年限。
通過銷售和資產回租取得的即刻收益的確認取決於回租是屬於融資租賃還是經營性租賃,即回租是不是經營性租賃,銷售行為又是不是在公允價值的基礎上進行的。
以合法形式的租賃進行連環交易要根據交易的實質進行判斷,事實可能是一連串的交易行為並非租賃。
收益確認的專項條款可適用可進行融資租賃的於製造商或經銷商。
右
US GAAP:美國公認會計原則
4.2 收益
US GAAP的總則是在收益被獲得或可實現的情況下才能被確認。
然而,美国 GAAP對不同類型的收益生成交易都制定了相關的收益確認標準,這與IFRS在很多情況下是不同的。
不同與IFRS,美国AAP對工業和合同類型都有著詳盡的規定。
與IFRS相同的是,如果一份合約包含多方,那就有必要根據他們是單方還是多方記賬單位,對歸屬各方的收益進行單獨核算。不同於IFRS,美国 GAAP在制定評估方面做了專項規定。
與IFRS相同的是,當企業將主要風險與所有權收益一並轉移給買方,並且不再對商品保留控制或放棄商品管理權時,商品收益才得以確認。然而,潛在與這些原則下的一些具體標準在某些方面是和IFRS不同的。
像IFRS一樣,當企業有能力根據項目完成進度、合同收益和開支進行合理可靠的估價時,建築合同就可以根據完工程度計算法進行核算。如若不然,不同於IFRS,全部完工計算法就會被使用。
和IFRS一樣,根據完工程度計算法,合同收益和成本兩者參照項目完工進度進行核算。但不同於IFRS的是,考慮到企業在合同簽訂期間的毛收益計算问题,企業可以對因此產生的所有開支進行確認。
不用於IFRS,當符合相關標準時,雖然沒有被要求,但是建築合同可以被分段。而且這些標準同IFRS中的相關標準也是有別的。
和IFRS相同,當服務獲利時,其收益將進行確認。然而,不同於IFRS,服務行業的收益確認主要根據比例計數法或直線法,而不是完工程度計算法進行核算。
与IFRS不同,美国GAAP對軟件行業收益確認方式進行了相關界定。
与IFRS不同相同的是,美国GAAP在房地產核算方面有專門規範。然而這一規定的應用使得收益將以完全應計法、分期付款法、成本回收法、完工程度計算法或保證金法等方式進行核算。比起IFRS來,美國GAAP在此方面的核算方式更為廣泛。
和IFRS相同的是,納入企業賬戶的經濟收益流入量也屬於收益範圍。並且在代理關係中,以委託人為名的獲利不被視作代理人的收益。然而,比起IFRS來,美國GAAP對判斷企業屬於委託人還是代理人方面的規定更多。
不同于IFRS, 美國 GAAP租賃核算規定只適用於財產,廠房和設備。
正如IFRS,所謂租賃是這樣一種約,通過一項或多項資產的使用,從而轉讓了該資產的使用權。然而在確定租賃的許多方面,GAAP是有別于IFRS的。
同IFRS,租賃類別取決於風險和租賃資產的所有權附屬收益是否在真的從出租人手中轉移到了承租人手中。然而比起IRFS來,美國GAAP有著更為詳細的規定。而且,IFRS租賃沒有把所有附屬於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收益在本質上進行轉移,在某種情況下,它可以是一種籌資租賃。
和IFRS一樣, 美國GAAP租賃類別在租賃協議形成之初就被確立,并且在租賃協議修改的情況下才能改變。
和IFRS一樣,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有權終止租賃資產並且確認租賃融資可被接受,承租人則需對租賃資產和未來租賃傾向進行確認。然而和IFRS不同,在槓桿租賃中,美國GAAP的專項核算規定是適用於出租人的,
和IFRS相同,根據經營性租賃,租賃雙方將租賃行為視為待執行合同。根據租賃條款,出租人和承租人將租賃款項分別視為所得和開支。出租人在其財產狀況陳述中對出租資產進行確認;承租人則不必。
和IFRS不同,GAAP没有“投資產業”這一概念,普通的租賃分類規定同樣適用。
和IFRS相同,根據租賃條款,租金收益所得或開支的減少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對賦予承租人的承租動機進行確認。
和IFRS不同,只有當土地公允價值佔租賃資產整體公允值至少25%的比例時,附带建築的土地租賃才被視為兩個獨立的租賃。和IFRS相同,這兩種租賃的分類或許有所不同。
和IFRS不同,土地租賃通常被認為是一直經營性租賃,除非該權利被轉移給了承租人。
和IFRS不同,通常情況下美國GAAP不允許售後回租的即刻收益,除非該回租微不足道。
和IFRS對於以合法形式的租賃進行連環交易要根據交易的實質進行判斷不同,美國GAAP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美國GAAP涵蓋了應用銷售類租賃收益確認方式的明確規定。然而涉及到計算收益的貼現率,美國GAAP的規定和IFRS中的相關規定是不同的。